昨日10月10日18时10分许,江苏省无锡市312国道K135处、锡港路上跨桥发生桥面侧翻事故。无锡高架桥事故原因超载所致,现场除了高架桥上一辆载有大型钢圈的车辆,还有几辆行驶车辆被压,记者在事故救援指挥部了解到,经现场搜救确认,桥下共有3辆小车被压,其中一辆系停放车辆(无人,驾驶员已找到),另外2辆车上共有3人,已死亡。侧翻桥面上共有5辆车,其中3辆小车、2辆卡车。事故造成3人死亡,2人受伤。
据无锡高架桥坍塌事故调查组介绍,4台货车同顺方向倾覆匝道右侧翻落至地面,由北至南排序分别编为1—4号车。1号车(黑AH3976号)为2轴货车、2号车(辽M45107号)、3号车(黑E52268号)、4号车(黑L82392号)都为6轴重型半挂车,均属非标车辆。经调查和实际称重,1号车核载9.6吨,实载12.42吨,超载率29.375%,车货总重18.625吨;2号车核载30吨,实载125.23吨,超载率317.43%,车货总重153.29吨;3号车核载31.235吨,实载134.55吨,超载率330.77%,车货总重163.59吨;4号车核载31.3吨,实载123.2吨,超载率293.61%,车货总重149.68吨。 1至4号车核载总量为102.135吨,实载总量为395.4吨,总超载为293.265吨,车货总重485.185吨。
近段时间,国家相关部门对“大吨小标”轻卡的查处力度不断加码,并要求对违规生产的轻型货车,由生产企业无条件收回和更换。与此同时,在工信部发布的第22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,有374家企业的上千款平板自卸汽车/半挂车不符合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》(GB7258-2017)第1号修改单规定,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停止生产,自2020年2月1日起停止销售。这表明,平板自卸半挂车也将退出历史舞台。
事实上,除“大吨小标”轻卡、平板自卸半挂车外,公路货运市场还存在诸多不合规车型,常被卡车司机吐槽的有前四后八自卸车、13.75米和17.5米低平板运输车。这些违规车型往往存在严重超限超载,运输货物与准予运输货物严重不符的现象,严重扰乱了公路货运市场秩序。
违规车型滋生市场乱象,多起交通事故均由车辆违规所致
为何道路运输行业中会出现如此多的违规车型?在业内人士看来,执法部门监管不力,生产者肆无忌惮,使用者抱有侥幸心理是主要原因。“在某些地区,监管部门与使用者、生产者沆瀣一气、相互勾结,进一步滋生了公路货运市场的乱象。”上述业内人士指出。
某重卡企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川渝地区运输市场上的前四后八工程车的整备质量一般可达20吨以上,若严格按照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执行,该车型只能装载10吨左右的货物,与“9·21治超新政”实施前相比,载质量减少10吨左右。“不过,目前国内一些地区对前四后八工程车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然为40吨。在一些管理不严的地区,拉七八十吨的四轴工程车也不少见,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。”他说。
除此之外,13.75米和17.5米低平板车也经常遭到业内人士的诟病。这两类车型按规定只能运输不可拆解的大型货物,但由于它们长度分别达到13.75米和17.5米,宽度达到3米,载货优势明显,所以很多卡车司机使用这两类车型从事普货运输。
此次江苏无锡高架桥坍塌事故,预示着治理违规车辆势在必行
据了解,目前市场上仍然存在大量的平板半挂自卸车和低平板车,很多卡车司机都对此表达出不满情绪。
“使用违规车型的用户获得的利润本身是建立在他人亏损的基础上,所以加大治理力度是必要的,也是大势所趋。”山东卡车司机赵强告诉记者,违规车型由于自身优势明显(载货量大、运价调节能力强),收回购车成本的速度非常快,但他们的运营模式难以长久,对于自身竞争力的提升也没有任何帮助,实质上是害了自己,也害了别人。所以从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,治理违规车辆势在必行。